3月11日,中铝公司承包商安全管控专项行动动员会在总部举行,中铝公司党组成员刘祥民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。战略发展部在会上宣读了《中国铝业公司关于开展承包商安全管控转型行动的通知》。上海普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、首席咨询顾问戴维明围绕“承包商安全管理”专项内容对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。
刘祥民在讲话中提出四点要求:一要坚决强化对承包商的安全管控。公司大多数业务都涉及承包商管理,现实要求公司的安全管理能力必须迅速适应这种变化,要下大力气解决对承包商和施工人员资质把关不严、施工方案审查和执行走过场,安全责任和考核虚化,监理和甲乙双方安全管理普遍存在的“稻草人”现象,坚决防止从管理层到现场岗位责任层层失守的情形。
二要认真扛起对承包商安全监管责任。《安全生产法》明确规定“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、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、管理”,作为业主对承包商安全管理责任是法定的。各个企业对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观念一定要从“与我关系不大”的认识扭转到“主动履行监管责任”的状态中来。作为业主,既然承包商在企业的厂区作业,就要按企业的标准和要求来行事,不能放任承包商的作业行为。
三要打造高水平的安全标准化建设项目。此次专项行动,第一步就是要求各个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安全底线标准,从源头上抓好对承包商的管控。在招标评标过程中要把安全作为中标的前置条件,不断提高和完善标准,严把源头准入关,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抓起,点滴积累,久久为功。各个企业要以项目部为单位树立标杆,通过组织学习观摩、典型引路等方式,摸索经验,形成机制,提高对承包商的安全管控水平。
四要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落实。战略发展部、安全环保健康部要分别从施工和项目建设、生产经营的角度抓好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项行动。各板块和各个企业都要建立相应的专项行动工作组,落实责任,建立第一道防线,要在3月20日以前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、方案的制订和工作时间节点的安排。专项行动已经开始,大家要以时不我待、舍我其谁的紧迫感,狠抓落实,不断提升水平,有效遏制承包商事故发生。
中铝公司、中铝股份、中国铜业、中国稀土、中铝资产、铝加工事业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,中铝国际以及各实体企业相关负责人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。(高文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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